一、 計畫補助對象為「經各級政府機關評鑑乙等以上、進用社工人員在6人以下且無設專職社工督導之社會福利機構」、「進用社工人員在6人以下且無設專職社工督導之立案社會福利團體、醫療院所」、「社會工作相關學、協會、各縣市社會工作師公會」,其中補助原則、補助項目及基準、工作項目、成效計算標準、附表,可詳閱「衛生福利部114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申請主軸項目及基準-社會救助及社工」。
二、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請先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網址為https://sfpweb.sfaa.gov.tw/)完成線上提案(含上傳用印完竣之申請表、計畫書、自評檢核表)及送審。
(二) 再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s://sasw.mohw.gov.tw/)登載外聘督導相關資料,並上傳學歷、證書等相關佐證資料。
(三) 最後於受理申請期限前函送上開網站產出之申請表且已用印完竣、計畫書、自評檢核表及外聘督導相關佐證資料予本局賡續辦理彙整初審等相關作業;惟計畫性質屬全國性,請貴單位逕行送衛生福利部申請。
三、 本案聯絡人:本局社會工作科聘用社工督導員邱柏勳,聯絡電話:04-2251-3799分機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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