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為提升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服務品質,透過專題課程及多元化教學模式培訓,增進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現職工作人員專業知能、強化實務經驗及服務內容深度,以維護住民受照顧之權益,特訂本計畫,即日起受理計畫申請。
申請對象及資格:
於本市從事社會福利相關服務其章程明訂辦理社會福利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基金會及社會福利機構,經查核其財務組織運作健全、依法召開法定會議,並報主管機關核備者之單位。
設立本市之大專校院。
二、截止收件日期:111年9月5日(一)下午5時止。
三、申請方式:計畫申請書及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各1式5份,於公告期限內(111年9月5日)以郵遞(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本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審查。
四、備註:倘有問題請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04-22289111轉3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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